据《上海证券报》周二报道,中国保险法修订草案(送审稿)增加了近五十条内容,其中,首次明确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不动产;另外,对于保险保障基金及偿付能力监管等也进行了补充完善,一位参与草案修订的知情人士接受该报采访时透露。
上述修订草案是日前获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)》。有关监管部门并未披露修订草案的具体内容,不过,该报从相关渠道拿到了修订草案的送审稿。
该报称,从这份修订草案的送审稿内容来看,备受关注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将被进一步拓宽,增加“不动产投资”,企业债、公司债投资也被同时“正名”。
报道称,修订草案中添加的不动产投资,被业内人士解读为“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投资”。虽然自去年以来,多家保险公司参与了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,但由于一直没有得到法律正名,走的都是特批渠道。对于“保险资金是否可以进行房地产投资”也一直没有给予明确说法。
参与草案修订的上述人士表示,国务院批准的修订草案可能已在送审稿的基础上做过一些调整,但修订草案的大方向应该不会变。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,将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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