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期五天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昨日在京举行。此次会议将主要审议五部法律案,其中《保险法修订案》的审议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。本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,昨日对此次保险法修订案的审议结果如下:删去了现行保险法中关于“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,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”的规定;将现行保险法规定的买卖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,修改为买卖债券、股票、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;增加规定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不动产。
中国保险业或许因为这部保险法的修订案而获得更为快速的增长。
保险业期待已久
一删一改一增,虽然变动不大,但却是2006年保险业“国十条”出台后的进一步落实。“昨日保险法修订案审议结果,我们保险业界可谓是期待已久。”东方证券保险行业分析师王小罡认为,这次审议结果对于保险行业而言,“众望所归。”
安邦咨询公司高级分析师刘长石认为,此次的审议更多意义上则是为目前的保险市场的多种行为“正名”。实际上,经过一年来的快速发展,保险资产快速增长,保险投资于股票、基金等有价证券,保险公司朝着综合金融公司发展,甚至通过信托、资产管理公司来曲线进入房地产业已经成为业界的常态。
“删除了原来的禁止性规定,加宽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,更加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。”王小罡告诉记者,此前保险公司已经多次呼吁,“取消保险公司设立保险业外企业的限制,对目前的大型保险公司朝着综合性金融集团方面十分有利。”
“在法律上给予确定,显示了国家对保险行业发展的支持。”刘长石认为,作为传统的金融机构之一,目前银行资产高达55万亿,而保险资产才只是接近5万亿的水平,“从发达国家水平来看,保险业还有十分广阔的空间。”
拓宽险企投资渠道
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胡滨认为,现在出现了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,这本身和前期法律规定不足、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有关。“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是我们保险资金运用,只能投资于基本品种,除了政府债券以外,也投资股票市场,因为除了资本以外,没有更多的投资渠道。现在有了这个条件,情况会有很大的改善。”
“尤其是保险资金可以投资于不动产这条,对于所有的保险公司而言增加了新的投资渠道。”王小罡表示,目前债券的收益率在5%左右,股票的期望收益率在10%左右,但是在“6%—10%之间的投资品种还没有,商业地产8%左右的收益率将弥补这一空白。”
实际上,出于自身发展的需求和之前的法规制约,其实很多保险公司都是打着自有物业的幌子在做房地产投资项目,有买烂尾楼的,也有自建的,其实出于投资回报率的考虑,大都属于投资。
资金越大,越需要投资组合配置得好,他指出,对于保险公司而言,这还意味着在今后的保险产品的设计上,他们将拥有更多的资产配置组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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